人道?殺人?人道殺人!

抗戰期間「中美混合聯隊」曾發生了一件相當引人注目的事件,那件在湖南芷江機場所發生的事,在中美雙方記者大事報導之下,曾被炒成了國際間的重大新聞。
一九四五年一月十八日那天,美軍第十四航空隊第十一轟炸中隊的B-25輕轟炸機群奉命由雲南羊街出發,前往轟炸位於湖北境內的蒲沂鐵橋,第五大隊二十九中隊的喬無遏中尉奉命由芷江率領八架P-40型戰鬥機擔任掩護任務。(那時空軍的官階編制比目前要低,中隊長只是上尉編制。當時的二十九中隊中隊長葉思強上尉剛剛陣亡,副隊長何漢鴻上尉也負傷住院,因此上級下令分隊長喬無遏中尉暫代隊務。)
那座鐵橋是位於粵漢鐵路上的一個相當重要的戰略目標,美軍及中國空軍曾多次前往轟炸,但都未能將它徹底摧毀。繼一九四四年底,平漢鐵路被日軍打通之後,日軍急著想趁勢將粵漢鐵路一併打通,造成所謂之「大陸走廊」,因此將蒲沂鐵橋炸毀在當時來說是相當重要的一項任務。
那天的天氣是萬里無雲,喬無遏中尉所率領的八架戰鬥機與轟炸機會合之後,一路在無線電靜默的情況下飛往目標區。然而在機群尚未抵達蒲沂鐵橋之前,就被日軍發現,並很快的派出戰鬥機前往攔截,我方的戰鬥機在喬無遏中尉的指揮下,在敵機接近之前,就先占了高位,並利用P-40的優越俯衝性能由高空俯衝而下,對日機展開猛烈的攻繫,在雙方戰鬥機展開空戰的當兒,轟炸機群也趁勢進入鐵橋上空開始執行密集轟炸,頓時鐵橋上空彈雲翻滾,烟霧瀰漫,炸彈爆炸時所產生的空氣波動,竟使在空中與機激戰的喬無遏中尉都可以感覺得到。
當轟炸機隊發出「脫離目標」的訊息之後,喬無遏中尉也下令我方戰鬥機群們不可戀戰,馬上掩護轟炸機隊返航,日機因受損過重,所以並沒有繼續追逐。在回航的路上,喬無遏中尉對所率領的機隊做了一個簡短的歸詢,發現在短短幾分鐘的空戰內竟擊落日機三架,而轟炸機方面則是除了一架飛機在低空時遭地面砲火擊傷外,沒有任何其他損失。那架受傷的轟炸機在領隊的指示下,就近前往芷江基地降落,其餘的轟炸機隊則飛回雲南羊街落地。
芷江基地位於群山之中,跑道兩端都有不算低的丘陵,因此進場時下滑的角度就必須控制的很好,否則就會有進不了場或是落地之後衝出跑道的危險。那天那架B-25轟炸機就遇上了這個問題,飛行員John Wise中尉,是剛由美國派到中國戰場上的新手,從來沒有在像芷江如此困難的機場落過地,因此在試了兩次之後,都因測場過高,無法安全落地而必須重飛,而塔臺也在那時用緊急波道(Guard Channel)通知所有在空飛機清除空域,讓那架B-25專心落地。但是這麼一來,無形中給那個飛行員增加了不少壓力,他在第三次進場時,高度仍嫌過高,但他卻勉強的將飛機落在跑道的後半段上。落地之後,Wise中尉馬上將剎車踏板踩到底,希望能藉剎車的力量儘速讓飛機停下來,但是大量使用煞車的結果,並沒有讓飛機慢下來,反而導致所有的輪胎都在高速的摩擦下爆破。最後飛機衝出跑道之後,鼻輪在跑道頭清除區外六十呎處陷入一條水溝,鼻輪支柱馬上就被撞斷,機頭亦隨即觸地,飛機在巨大的衝力下向右猛轉了兩百七十度,右翼隨即在右發動機處斷裂,導致機翼內的汽油向外溢出,汽油在碰到炙熱的發動機後馬上起火燃燒,這時飛機才在燃燒的火焰中停了下來。
急救人員在火勢尚未擴散之前,用斧頭劈開了機身,將正、副駕駛、轟炸員、通訊員、尾槍手及照相士及時拖出了機身,惟有機械士查理.艾德曼(Charles Edlemann)被擠在機身與座位之間,完全動彈不得。基地裡惟一的救火車是要用人力搖動幫浦,來噴洒泡沬,所以效果相當的有限,沒有多久火勢就已經被風吹的將整架飛機都籠罩住了。

當時中、美混合團第五大隊的美籍大隊長鄧寧上校(John Dunning)及中國大隊長張唐天上校,正在陪同航空委員會的參謀處長羅英德上校在基地視察,他們在聽到這個消息後馬上就趕到了現場,並看到了被困在機身裡的理正在嘶聲竭力的哀嚎著,同時還揮舞著雙臂做著垂死前的掙扎。
「Why let him suffer?」(為什麼讓他繼續受罪?)圍觀的人之中有人歎著氣

「If anyone would shoot him,I will do it!」(如果要殺他的話,這個槍由我來開!)美籍大隊長鄧寧上校完之後,馬上向身旁的一位美軍七十五中隊的飛行員取得了手槍,並舉槍對理.艾德曼瞄準。
在機身中被烈火焚身的查理雖然全身已被火焰裹住,但是仍然很清楚地知道即將發生的事情,「For Christ sakedon’t shoot me!」(天哪!不要對我開槍!)他嘶聲地對著鄧寧上校喊著。
鄧寧上校很冷靜地對著他的頭部開了兩搶,查理.艾德曼隨著槍聲垂下了他的腦袋,再也不會動了。當時在場的全體人士都被這舉動驚懾注了,他們雖然都是身經百戰的軍人,但是親眼目覩一個同僚被殺,還是被自己的長官所槍殺,一時都還無法適應過來。
鄧寧上校轉身將槍還給站在旁邊的那位飛行員,同時對大隊附簡單的說了一句:「把我送軍法!」
一個多月之後,軍事法庭於一九四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在昆明開庭審判此案,陪審團是由七位上校所組成的,他們在聆聽了所有的證據後並沒有花大多時間,就做出鄧寧上校在這件事上無罪的判決。
鄧寧上校是在眾目睽睽之下,為了減少被被害人的痛苦,而持槍將一個毫無抵抗的人槍殺,他受到爭議的不是他的動機,而是他的行為,因為在目前的法律下,這種行為是不為法律所許可的。
他是人道的勇士或是法律的叛徒?如果說他們所做的是一項「罪行」的話,他的受害者卻因他的「罪行」而解脫,因此陪審團認為他其實更具有人道的勇氣!

3 thoughts on “人道?殺人?人道殺人!

  1. 日本海航在1941年底之前就已經調離中國戰場,投入太平洋戰場,所以1945年不可能有零式戰鬥機在中國參戰。這應該是日本陸航的飛機,一式、二式、或四式。

  2. 由於零戰在開戰初期的赫赫戰功, 以及中島設計的氣冷單發一式戰、二式戰、或四式戰外型與零戰辨識度很低, 加上戰爭後期都採用相同的塗裝 (1943年聯合艦隊發布仮規117統一塗裝, 自此陸航隊與海軍艦載機塗裝無法分別), 所以戰爭後期只要有擊墜日軍氣冷單發戰機, 幾乎都會回報零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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